各学院、相关教学单位:
为积极对接教育部高等教育数字化发展要求,持续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,引导教师回归教学、热爱教学、研究教学,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,争取在教育部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中取得好成绩,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类型
1.在建设范围方面,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、区域性、全国性教研室。鼓励全国性、区域性虚拟教研室申报。
2.在建设内容方面,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(群)教学类、专业建设类、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。
二、建设任务
1.创新教研形态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,探索突破时空限制、高校便捷、形式多样、“线上+线下”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,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、新范式,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,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。
2.加强教学研究。依托虚拟教研室,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、课程实施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,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,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。
3.共建优质资源。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,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、知识图谱、教学视频、电子课件、习题试题、教学案例、实验项目、实训项目、数据集等教学资源,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。
4.开展教师培训。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,发挥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、教学名师、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,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实施方案,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、一流专业负责人、一流课程负责人,“十三五”或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主编等高水平教师担任。
2.教研室成员不少于5人,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。
3.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“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”或“一流课程”。
4.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。
5.各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,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、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各学院、相关教学单位可择优向学校推荐1-2个虚拟教研室,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。
2.请按要求报送《虚拟教研室推荐表》(见附件),签字盖章,双面打印,一式3份;支撑材料(非必须材料),格式自拟,双面打印一式一份。纸质版交至教务处213室,电子版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,网址:http://cdutcm.zlgc2.chaoxing.com/。
3.联系人:杨帆;电话:61800081。
附件:虚拟教研室推荐表
教务处
2022年3月17日